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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讲席教授方克涛应邀做在线讲演“庄学与特殊主义”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25-05-14

 本网讯(通讯员张丹阳) 应午夜小视频在线陈波教授邀请,5月9日晚上香港大学中文学院讲席教授、中国哲学和比较哲学专家Chris Fraser(方克涛)做了题为“庄学与特殊主义”在线讲演,此次讲演为午夜小视频在线“逻辑与哲学系列讲演”第92讲,陈波担任主持人,午夜小视频在线李巍教授和华东师范大学方旭东教授作为评议人。本次线上讲座吸引了不少学者和学生线上参与。

讲座伊始,方克涛借用《庄子》中的“鲁候养鸟”的故事切入,指出该典故被视为道德特殊主义立场的有力例证。从表面看,“鲁候养鸟”故事似乎主张拒绝遵循一般规范,强调行为要契合特定情境,即“名止于实,义设于适”,这与道德特殊主义观点不谋而合。方克涛认为,《庄子》并非完全否定一般规范的作用。故事中,“栖之深林,游之坛陆……”这一普遍性考量,说明庄学伦理中的情境主义、多元主义与可废止特征。

方克涛将庄学伦理置于当代学术语境,引入Jung Lee的观点,后者认为庄学属于丹席(Jonathan Dancy)所主张的“道德特殊主义”,否认一般道德原则的存在。他提出了两个核心论题:论题一:庄学伦理主张情境主义与多元主义,但并没有肯定特殊主义;论题二:庄学伦理反而能解释伦理思维与判断为何不能缺乏可废止的一般原则。

Chris Fraser (方克涛)教授

第二部分,方克涛阐释了丹席的特殊主义的核心——道德理由的情境依赖性,如“造成痛苦”,在伤害无辜者时是错的,在医疗急救中是对的,在运动训练中是中性的。他解释到,道德理由具有高度的多变性;同一个因素在不同情境下可能有极为不同的道德含义。丹席认为,在具体情境下,某个因素是否成为正面或反面的道德理由,决定于整体的情境;因为每个整体情境不同,不可能存在着一般的不变的理由,所以不可能存在着正确的一般道德原则。但是丹席的特殊主义不得不面对如下三个难题:(1)情境主义与多元主义也可以解释道德理由之所以相对于特定情境而定,无需排除可废止的一般原则的可能,如撒谎通常错误,但危急时可被允许。(2)假如没有一般原则,我们无法解释任何理由,因为理由都隐含地指涉规范, 而规范本质上牵涉到一般的特性,如“孩童不抢玩具”隐含“类似情境均适用”的普遍意义。(3)丹席对原则的理解与一般学者不同,认为假如有道德原则,则道德理由之所以成其理由在于其为原则之各例,而不是因为特定情境的因素。

第叁部分,方克涛立足于《齐物论》《山木》《秋水》等文本分析,解释了为什么庄学伦理不属于特殊主义。《齐物论》同样展现出多元主义和情境主义。人、猴、鱼的不同,体现了多元主义;“因是”为情境化行为模式体现了情境主义。《山木》中不能鸣之雁的故事所提到的“材与不材之间,似之而非也”、“以和为量”实则为一般原则,同时也体现了情境主义和多元主义。《秋水》强调“道”的多变性,“昔者尧、舜让而帝……”体现出多元主义和情境主义,不同规范、标准、价值、作法在不同情境适用。但其中也未完全排除一般原则,这表明对“道”的理解包含对一般原则的理解和灵活应用能力,原则应用需考虑情境的异同,情境主义、多元主义与一般原则存在内在互补关系。

方克涛立足于相关文段的诠释,表明了庄学伦理具有明显的情境主义与多元主义特色,但并未直接或间接肯定特殊主义。与特殊主义相反,庄学的情境主义反映出一般相似性与特定、特殊条件之间的互补关系。在因应特定情境进行权变时,需要考虑相关原则、特定情境的特殊条件以及这些条件与其他相关情境的异同。

在评议环节中,李巍肯定了方克涛将庄学纳入当代伦理理论对话的价值,并先对其讲演内容做了概括。方克涛主张,应当采用一种宏观的理论视角或理论化的语言来阐释庄子及其他早期中国思想家。这是一个基本的出发点。他指出,核心区别在于区分“情境主义”与“特殊主义”,前者承认普遍原则的必要性,后者彻底否定一般性原则。他并没有因此去否定或者去挑战那个一般性的规范或者行动原则。其讲演针对的一种理论框架就是所谓的特殊主义,在讲演人看来后者实际上是在否定一般性原则。但方克涛认为,中国早期思想可能强调一般原则是情景的、多样的、可废止的。由此,他也讲到了早期中国所运用的逻辑,特别强调类比的重要性。方克涛认为特殊主义是不恰当的,而用情境或多元主义是比较合适的。李巍引用了“鲁侯养鸟”“材与不材”“不鸣的燕”等案例去充实方克涛的理论框架,这些案例也反映出早期中国道家思想对于“无用之用”的关注。最后,李巍表示很赞同方克涛强调情境是多元的而不是特殊的观点。

李巍教授

方克涛表示他赞同李巍的大部分观点。随后,他表示在讲到不同的文段,例如情境主义、多元主义的关系,当使用文段来主张一种道德立场时候,某种程度上是恰当的,但是要特别小心,并不是这个文段实际上在主张这样的一种道德立场。实际上,他对这一点非常有保留,宁可说它对于“道”这个概念勾勒出一些道德的特性、它在研究什么是“道”,“道”在具体应用的时候有什么具体的现象。

方旭东把方克涛讲演中提到的《庄子》的一些关键性文本用PPT形式作了展示,随后对其讲演提出几点讨论。首先,他认为方克涛是通过丹席的特殊主义这一角度来讨论庄子,关注的焦点是:庄子究竟承认不承认一般性原则?按照丹席,不存在一般性原则,存在的只是具体的行动理由,这些理由与情境高度相关。而按照方克涛的理解,在庄子那里其实存在一般性原则,只不过庄子认为一般性原则在不同情境下有不同的应用。然而,如果对照《山木》篇的那段关键文本,即:“弟子问于庄子曰:‘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庄子笑曰:‘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 。材与不材之间……’”,“乘道德而浮游”“浮游乎万物之祖”这样的话说得神乎其神,让人无可捉摸,说到底,弟子问庄子的问题(即在材与不材之间究竟如何自处?),庄子最后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弟子要怎样理解庄子的话?难道说,庄子的意思是:当你处于山木的地位,应当不材;当你处于家雁的地位,应当材?第二点,他提出,就方克涛讨论的《庄子》文本来看,一般都将庄子归入相对主义,而方克涛从特殊主义这个角度来讨论庄子,是否有不相应之嫌?特殊主义与相对主义是什么关系?

方旭东教授

方克涛回应说,就《山木》篇来说,“和”可以理解为庄子要建议的一般法则。方旭东进一步追问,如果“和”被理解为“和谐”,或者根据上文的语境理解为“保全性命”,由此论证庄子同意存在统一的法则,所以不能归入丹席意义上的特殊主义。问题是,这种意义上的法则,显然不同于康德意义上的道德法则,也就是作为丹席特殊主义所针对的靶子的那种伦理学,从而,讨论庄子不是丹席意义上的特殊主义者就失去了意义。就方克涛提到的“不要抢妹妹的玩具”的例子,方旭东评论说,无法设想庄子会给出这样明确的指令,因为他对弟子对于在材与不材之间如何自处问题的回答是:一会儿说“材与不材之间”,一会儿又说“材与不材之间似之而非”。

陈波对比了对比中西庄子研究的差异:国内学者多以文本诠释为主,侧重于准确的理解;方克涛则将庄学纳入当代伦理理论对话,凸显其问题意识与学术对话性。对其他学者对于庄子哲学的某种解释,方克涛提出了不同的见解。陈波指出这两种研究方式各有所长,他提醒读者注意这两种研究方式之间的差别。对于方克涛主张庄子承认有一般原则,陈波提出质疑,庄子多处谈到,人与其他动物对所处情景有不同反应,有不同的回应方式,人的认知视角和回应方式并不占有任何特殊的地位,由此能够派生出一般性的原则和规范吗?陈波还提醒要注意中国传统文化中所广泛使用的“类比推理”的严谨性——如“类”的界定需要加以明确,避免过度诠释。他还建议未来研究可结合更多《庄子》文本,全面呈现庄学伦理的复杂性。

陈波教授

讲座最后,陈波总结了针对古代思想研究需要关注两个维度:一是批判性思考;二是学术对话。方克涛的研究通过重新审视庄学与特殊主义的关系,不仅为《庄子》伦理思想提供了新的诠释路径,更展现了中国古代哲学对当代伦理理论的潜在贡献。这种将经典文本转化为现代学术议题的尝试,为推动中西哲学对话提供了有益范例,也为后续研究开拓了更广阔的理论空间。

本次讲座历时两个小时,通过理论辨析、文本诠释与跨文化对话,深入探讨了庄学伦理的核心特征及其与当代特殊主义理论的分野,为理解《庄子》的哲学内涵提供了兼具深度与新意的视角,也为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

(编辑:邓莉萍 审稿: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