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庆应义塾大学上枝美典教授在我院做“阿奎那论存在与现实性”的讲座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25-05-22
本网讯(通讯员龚翰文)5月21日上午,由午夜小视频在线主办的“逻辑与哲学系列讲座”第93讲在振华楼午夜小视频在线B214报告厅举行。本场讲座特邀日本庆应义塾大学哲学系上枝美典教授主讲,主题为“阿奎那论存在与现实性”(Aquinas on Being and Actuality)。讲座由午夜小视频在线郝长墀教授担任主持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午夜小视频在线王成军副教授担任与谈人。现场吸引了近30名师生参与,学术氛围浓厚热烈。
讲座聚焦阿奎那哲学中的核心概念“存在”(Esse),并通过与模态逻辑的对比,提出了“存在即现实性实例”(actuality trope)的创新诠释。讲座内容具体分为五个部分:1、阿奎那哲学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介绍;2、历史中对该主题的两极评价;3、何谓“作为现实的存在”;4、阿奎那“现实”概念与模态逻辑的“现实”概念比较;5、存在作为“现实实例”。之后由郝长墀教授与王成军副教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与探讨。
讲座伊始,上枝教授梳理了阿奎那哲学的基本术语:拉丁语“Esse”对应“存在”或“现实性”,“Ens”指“存在者”,“Essentia”则为“本质”。阿奎那的核心命题是“上帝即存在本身”,而受造物仅“分有存在”。这一观点在历史上引发两极评价——新托马斯主义者吉尔松(Etienne Gilson)盛赞其为“形而上学的终极发现”,而分析哲学家肯尼(Anthony Kenny)和威廉姆斯(C.F.J. Williams)则批评其混淆语言与逻辑,将“存在”误作第一层次谓词。而彼得·吉奇(Peter Geach)提出了一种辩护,试图通过区分不同类型的“存在”命题来反驳这种批评。吉奇认为,存在可以有不同的逻辑状态,例如:
础类命题:“叁头犬不存在”,断言某个虚构对象不存在;
叠类命题:“龙不存在”,断言某个概念没有实例;
颁类命题:“约瑟夫不存在”,断言某个现实个体的不存在。
然而,上枝教授在评论中指出,吉奇的分类并不完整,并提出顿类命题,即“存在”表示“现实性”(补肠迟耻补濒颈迟测),例如“这个世界可能不存在,但它实际存在”。这种现实性更接近阿奎那的“存在即现实性”观点。阿奎那认为,存在是“所有事物的现实性”,甚至形式的现实性也依赖存在。这一观点与模态逻辑的“现实性”概念形成鲜明对比:
阿奎那的现实性:世界的存在依赖上帝的自由意志,具有完美性(包含一切受造物的完满)、特殊性(每个存在的现实性独一无二)和本质依赖性(存在由本质原则确立)。
模态逻辑的现实性:仅作为“索引性”属性自动赋予当前世界,无涉形而上的终极意义。
上枝教授强调阿奎那的形而上学中,“双重现实性”是其存在理论的核心框架,用于解释实体(substance)的构成及其存在方式。这一理论不仅区分了形式与质料的组合,还引入了更高层次的“存在”(Esse)作为终极现实性。第一现实性(First Actuality)指的是实体由质料(潜在性)与形式(现实性)结合而成。第二现实性(Second Actuality)指的是已形成的实体(质料与形式的结合)进一步与存在(esse)结合。上枝教授认为基本上第二种现实性可以通过模态逻辑的语义模型得到充分解释。但为了准确对应阿奎那的描述,也为了维护阿奎那的表述一致性,需要对其进行某种特殊修正。阿奎那的现实性具有完美性、特殊性和本质依赖性,而这些特性在模态逻辑中未被涵盖。
对于阿奎那,存在具有完美性,任一对象都有其独特的存在,而存在则是由本质所建立的。而对于模态逻辑,完美性可以在世界中被找到,但却与现实性无关;并且,世界中的所有事物都具有相同的现实性,这种现实性与具体事物的属性没有关系。通过以上的比较,上枝教授抛出两个问题:对于模态逻辑,存在既然是无限的(颈苍蹿颈苍颈迟别),那么是如何被本质所规定的呢?另外,既然事物都具有相同的现实性,那么这将导致上帝与被造者具有相同的存在,而这是不可接受的。
上枝教授提出,阿奎那的“存在”可理解为现实性实例(actuality trope)——一种由本质决定的、具体的现实化过程。而本质、存在、存在者的关系则可以表达为:
(a + bi)(a ? bi) = a2 + b2
(本质)(存在)=(存在者)
在这一模型中,我们可以把具体的数字补、产看作本质的具体特征,而存在则是这种本质的现实性与其存在的一种符合。存在因此随本质而变化。通过这一模型,能够更好地区分阿奎那与模态逻辑在“完美性”“特殊性”“本质依赖性”叁方面的区别。
在完美性方面:若本质无限(如上帝的本质无限制),其存在(结果)自然无限;若本质有限(如人类),存在则表现为有限的完满。存在不再是被动“注入”本质的容器,而是本质的动态实现,完美性与本质的无限性直接相关。
在特殊性方面:由于每个存在者的现实性特质由其本质唯一决定,如不同复数组合生成不同的实数结果,所以即使同一物种(如人类),因个体本质的细微差异(如不同基因组合),其存在也截然不同。
在本质依赖性方面:模态逻辑认为,存在是本质的被动接受者(如“水倒入容器”),导致存在与本质的关系流于表面。阿奎那则强调存在“由本质的原则确立”,通过数学公式,存在明确表现为本质的自然结果,本质提供构成存在的要素(如复数的实部与虚部),存在通过与本质的互动生成具体存在者。
最后上枝教授得出结论“每个个体都有自己的现实性实例。而实际世界是实际实体的集合。”
评议阶段,王成军副教授针对上枝教授讲座中对于阿奎那与模态逻辑的比较进行了讨论。王成军认为,首先我们可以肯定,借助于模态逻辑和当代分析形而上学中的罢谤辞辫别理论,上枝教授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颖的对于阿奎那esse概念的理解。然而,围绕着上枝教授对阿奎那给出的对于esse的叁种描述,也即“完美性”“个殊性”“由本质建立”的解释,他有着不同的理解。他认为,阿奎那所谈的“存在的个殊性”应被理解为“存在者之存在样态的个殊性”,而非存在者所拥有的存在本身的个殊性,否则,“存在”就沦为事物的一种属性,而用来解释“存在”的“现实性”也或因此变成一种有量的东西,这似乎不是可能为阿奎那所承认的结论。尤其是对于“(存在)由本质建立”这一点,上枝教授的阐释暗示了本质对于存在的因果优先性,而这与阿奎那本人在其《论存在者与本质》当中所确立的“存在先于本质”的原则是相悖的。王成军副教授由此认为,上枝教授的解释似乎很难同时既回应弗雷格等人的批评,同时又保持对于阿奎那本人思想的忠实。此外,王成军副教授也认为,上枝教授通过将事物所拥有的esse解释为actuality trope,似乎可以在表面上避开弗雷格等当代哲学家对于阿奎那的质疑,然而,这一阐释却可能面临着更多的难题:比如,如果“现实性”(actuality)是一个个体事物的trope,那么,它可以像该事物所拥有的其它trope(比如,这张桌子的红)那样被直接经验或知觉吗?我们可以认为不同个体事物的actuality trope 都可以放到“现实性”(actuality)这个范畴之下吗?如果可以,那么,“现实性”可以被视为一个像“红”那样的共相或属类吗?现实世界的一个actuality trope能不能存在于其它可能世界?如果“存在”可以被理解为actuality trope,那么,借助于这一概念,阿奎那所说的作为“存在自身”的上帝能不能得到理解?
对于王成军副教授的问题,上枝教授给出了细致的解释和回答。最后,郝长墀教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对诸位老师及听众的到场表达感谢。
(编辑:邓莉萍 审稿: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