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田海华教授来我院开展“十诫文本及其诠释的中国化”学术讲座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25-07-14
本网讯(通讯员 舒桐)7月4日晚,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田海华应邀为我院师生带来题为“十诫文本及其诠释的中国化”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系第五届武汉大学全国宗教学博士生学科论坛系列讲座之一,由午夜小视频在线陈越骅教授主持,吸引了校内外众多师生到场聆听。
讲座开篇,田教授阐明《十诫》在希伯来律法中的核心地位。她指出,《十诫》在形式与结构上与古代西亚法典类似,采用叁段式结构,以对耶和华上帝的尊崇开篇,列出十项法条,最后劝勉遵守律法。从宗教层面看,《十诫》是犹太教、基督教的重要诫命;从世俗角度讲,它对西方伦理与法治产生深远影响,至今仍可在美国部分司法建筑中见到其元素。
进而,田教授深入剖析《十诫》与以色列先知传统的内在关联。她指出,严格意义上,《十诫》并非律法,而是一种伦理要求,或源自以色列古老的氏族伦理。在其形成的历史语境中,8世纪下半叶如阿摩司、弥迦等乡村先知的批判与教导,对《十诫》的发展意义重大,且先知教导中的部分伦理规范与《十诫》存在共通之处。
随后,田教授将视野转向《十诫》在中国的传播历程,她指出,基督教聂斯托利派自波斯传入中国,时称景教。据《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记载,唐贞观九年景教初入中国,传教士阿罗本获唐太宗礼遇并获准传教。景教文献如《序听迷诗所经》等,成为早期《十诫》在中国传播的见证。为具体说明《十诫》对中国信众的影响,田教授以王徵为例:王徵早年信奉佛道,后受庞迪我影响入教。他在家族压力下纳妾,后因内心愧疚,在六十六岁时与妾室断绝关系并忏悔。他所写的“祈请解罪启稿”,深刻体现了《十诫》伦理规范与中国传统习俗冲突下,信众的挣扎与抉择。
最后,田教授总结了不同历史时期,景教、天主教、基督新教对《十诫》的诠释的差异性特征:明末清初,耶稣会士在传播《十诫》时与儒家文化互动,既有融合尝试,也产生了如“礼仪之争”的冲突;至19世纪,基督新教传教士则更强调对《圣经》原文的忠实诠释,并注重将《十诫》伦理与近代中国社会现实相结合,推动了宗教伦理的本土化实践。
讲座尾声,田海华教授总结指出,《十诫》在中国不同历史处境下,从表述语言、形式到内容,其诠释呈现出高度的多样性。它在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互动中,既有碰撞、接纳与融合,也体现出个体身份的重塑与构建。这不仅展现了《十诫》的生命力,也为当前跨文化交流与宗教研究提供了重要启示,引发在场听众对宗教文本传播与文化交融问题的深入思考。
在讲座的互动环节中,田海华教授与在场师生就“十诫”与中国传统伦理的差异、宗教伦理的文化适应路径以及宗教学本土化研究的相关问题展开热烈交流。同学们踊跃提问,围绕“如何理解宗教伦理在中国语境中的在地化表达”等话题展开讨论。田教授耐心细致地回应,引导大家从跨学科与跨文化的角度深化理解。参与师生纷纷表示,此次讲座内容丰富,视野开阔,既拓展了对宗教经典传播路径的认知,也激发了对宗教学中国化理论建构的进一步思考。
(编辑:邓莉萍 审稿: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