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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加里·埃布斯教授主讲“蒯因论自然化认识论的规范”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25-07-16

 本网讯(通讯员张丹阳) 7月11日晚,美国密歇根大学哲学博士、印第安纳大学哲学系前系主任加里·埃布斯(Gary Ebbs)教授应午夜小视频在线陈波教授邀请,做客“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哲学论坛”第22讲,主讲“蒯因哲学系列讲演”第6讲“蒯因论自然化认识论的规范”。该次讲座由陈波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梁辰博士评论,吸引国内外学界近百名同仁线上参与。

埃布斯教授讲演

加里·埃布斯教授的讲演包含五部分内容:蒯因的认识论是规范性的吗?蒯因论认识论的概念任务与学说任务;深入考察蒯因认识论的概念方面;深入考察蒯因认识论的学说方面;蒯因认识论的规范领域是工程学的一个分支。

埃布斯首先指出,金在权(Jaegwon Kim)曾批评蒯因的自然化方案:传统认识论以“辩护”为核心规范,追问信念何时被接受是“合理的”和“可允许的”,反之则为“认知失责”。但蒯因将认识论重构为对人类认知者“输入—输出”关系的研究(如感觉刺激如何转化为世界描述),在性质上是纯粹描述性的心理学,完全回避了规范性维度。

埃布斯援引蒯因在康德讲座的第一讲中的内容,说明蒯因通过叁个步骤预见并回应了这种批评。(1)蒯因将传统认识论的关切分为两类:概念和学说。在概念方面,认识论传统上是对观念的批判。在学说方面,它是对科学真理的证据的批判。(2)解释为什么蒯因认为他对句子与感官刺激之间关系的自然主义研究可以被视为解决认识论概念关切的一种新方式:现在重新定向到语言,认识论在其概念方面的关切变成了对语言的经验内容、词语的经验意义的关切。蒯因认识论的概念方面是对“如何可能学习科学语言”的研究。(3)提出并回应一个类似于金在权的反对意见,即蒯因的方法忽略了“认识论的规范力”。埃布斯强调,蒯因将认识论的规范力等同于“思维的批判”,他的认识论规范完全落在其学说方面。

埃布斯接着解释了蒯因对概念任务与学说任务的区分:在《自然化认识论》中,蒯因以数学基础研究为例阐释这一区分,并将其扩展至“一般认识论”。在概念方面,蒯因专注于“用感觉术语解释物体的概念”,其认识论的概念方面还包括解释一系列其他概念,如形状、重量、相对速度等概念。他肯定休谟将物体等同于感觉印象的做法是对概念方面的贡献,但指出休谟在认识论概念方面的工作对学说方面的贡献微乎其微。在学说方面,蒯因写道:“我看不出我们今天比休谟离开我们的地方走得更远。休谟的困境就是人类的困境。”他从休谟工作中汲取的激进教训是:即使对更温和的计划——从外部(即不假定任何归纳推理的正确性或任何定律的真理性)表明我们的理论更可能为真——也没有希望。他承认休谟对传统认识论批判是一种怀疑论,也认为这指出了通往更富有成果的认识论的道路。同时,他也同意卡尔纳普得出结论:从科学外部对归纳推理或科学定律进行验证是不可能的。他承认卡尔纳普的理性重构旨在澄清科学证据和提升话语清晰度,但论证心理学能更有效地实现这两目标。埃布斯强调,蒯因表明在认识论的概念方面,放弃了通过理性重构来验证科学的任何希望,主张以心理学满足认识论的概念需求。他由此重新定义“证据关联理论”的目标:并非证明证据能独立支持理论为真,而是与休谟、卡尔纳普共同摒弃这一传统目标,转向更可行的替代方案。

紧接着,埃布斯更加深入考察蒯因了认识论概念方面和学说方面。

(1)认识论概念方面。埃布斯指出,对蒯因来说,认识论概念方面的目标不是理论化规范性的证据支持关系,而是追溯句子与神经末梢所受刺激之间的实际联系。这些联系的存在依赖于我们的语言倾向以及解释这些倾向的共享主观相似性标准。蒯因指出,如果我们的目标是验证科学,那么这种探究将是循环的。埃布斯解释到,根据蒯因的观点,一个人学会了使用一个观察句,如“下雨了”或“那是一只兔子”,仅当“在她们共同见证的任何场合下,她都能被指望与他人就该句子摆的话语闭的真值达成一致”。要应用这个标准,我们当然需要判断在任何一个共同见证的场合,是否真的在下雨。简言之,要通过研究语言如何习得来研究句子与感官刺激之间的联系,我们必须依赖于我们自己对那些我们正在研究其与感官刺激联系的句子的肯定。因此,蒯因认识论的概念方面,对于像金在权这样寻求从一个不预设其科学判断为真的观点来为其科学判断进行辩护或证成的传统认识论者来说,是没有用处的。

(2)认识论学说方面。埃布斯指出,蒯因在《语词和对象》中将“辩护”定义为“只能通过用科学方法补充观察来辩护”。这里的“科学方法”是指导我们解释和预测感官体验的最佳科学所践履的、实用的、工程学的(别苍驳颈苍别别谤颈苍驳)理论建构规范。这导致自然化认识论的核心困境: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意味着,一个探究者在接受一个给定理论的时刻,无法区分认为自己有理由接受它和实际上有理由接受它。若蒯因正确,这种区分本身在认识论上就不成立。即便事后反思发现错误,该结论也仅能基于当前理论框架去解读过往主张,而新理论本身再次面临相同的合理性区分困境。蒯因承认此立场“绝非微小偏离了”传统认识论,且同意金在权对其“彻底革新”的判定。但他认为此类批评无效,因其预设的“验证科学”目标已被休谟式怀疑论彻底否定。

演讲最后,埃布斯阐释了蒯因将认识论的规范领域视为工程学分支。针对“自然化是否消解规范性”的质疑,蒯因回应到:科学揭示认知的因果链条(如感官刺激机制),否定超自然解释(心灵感应等);认识论规范是理论建构的工程学规范,指导我们选择可最佳预测感官刺激的理论。蒯因的“工程学”一词,类似于卡尔纳普对建构和采用科学探究语言所涉及的实用、工程方面的描述。规范性是服务于真理预测效能的技术,利用科学工具(心理学/物理学)避免认知偏差。科学方法即“构建假说的艺术”,核心规范包括保守性(最小改动)与简单性(奥卡姆剃刀)。在自然主义视角下,规范性认识论就是把科学方法本身视作“真理的最终仲裁者”(非绝对正确,但属最优修正性工具)。

埃布斯教授最终得出结论:蒯因认识论的规范完全落在学说方面——它们是理论建构的规范,与科学方法本身密不可分。

梁辰博士评论

梁辰博士在评论中指出,埃布斯教授报告的独到之处在于将蒯因认识论的规范性问题与其对于认识论概念和学说方面的二分法联系起来考虑。概念与学说的二分是蒯因在《自然化的认识论》一文中提出来的说法,之后只在1980年的康德讲座中重现。这一提法起初是就传统认识论来说的,并不十分确定在蒯因的新认识论中是否也有相应的二分。根据《自然化的认识论》和康德讲座的若干文本,似乎可以说,蒯因的新认识论主要或首先是对传统认识论的概念方面的改造。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人们往往认为蒯因的认识论没有规范性层面:因为其认识论主要是概念方面的描述性研究。至于康德讲座中说的学说方面的规范效力,是说科学的成果可以服务于求真,因而属于“手段—目的”意义上的规范性,很难说金在权等人会承认这是认识论所应当有的那种规范性。

在回应中,埃布斯教授同意说蒯因拒绝了传统认识论的学说方面,但认为其新认识论仍然有其学说方面。这是因为传统认识论的学说方面扮演的是一个规范性角色,而蒯因的认识论也有一个规范性的侧面,即建构良好理论的方法,可以称作其学说方面。当然金在权会说这不是真正的认识论。但对蒯因来说,学说方面毕竟与概念方面不同。因此,蒯因说自然化的认识论就是语义学,好像其认识论只有概念方面而无其他,这是一个误导的说法。他想说的其实是:认识论中他在讨论的那个部分在新的设定下成了语义学。

自由讨论环节

在自由讨论环节,山西大学午夜小视频在线叶闯教授首先提出叁个问题:当我们有理由认可蒯因的认识论规范是学说的,但是,为什么它不同时也是概念的呢,这个理由是什么?传统认识论要求的规范性是要回答传统问题,蒯因的规范性是工具性的,在什么意义上蒯因对传统哲学家的回应是有效的?概念与学说的这个区分是否在更极端的自然主义纲领下是可放弃的?埃布斯分别对叁个问题做出了简短的回答。

陈波随后提问:蒯因会怎样回应弗雷格和胡塞尔等人对心理学主义的批评?埃布斯认为,弗雷格对逻辑心理学主义的批评是有力而正确的。他反对的是某些十九世纪哲学家的想法,如认为像矛盾律这样的逻辑法则只是对人类心理活动的事实描述。但是蒯因认识论的概念方面并不是研究逻辑法则的真,而是研究人们如何掌握语言倾向,使得作为翻译者的我们能够将其视为掌握了语句的意义。因此,蒯因不是对于逻辑真理或者理论内容的心理学主义者,而只是对于理论语言学习的心理学主义者。

陈波又问埃布斯对蒯因哲学得失的整体看法。埃布斯说,他对于这个问题的成熟意见已经表达在其专着《真理与词语》(Truth and Words)一书中,这里仅指出对蒯因的两点批评:第一,蒯因对于词语和语句的看法过于狭隘,这在他谈论翻译不确定性时造成了麻烦;第二,蒯因的刺激意义的概念对于澄清语言的使用似乎没有很大作用。然而,埃布斯赞同蒯因哲学的科学倾向,赞同其对传统认识论野心的拒斥,认为我们只有工程性的规范,不认为当今的认识论的大多数工作有什么意思。

陈波追问蒯因对于翻译不确定性的论证中究竟犯了何种错误,假如像有些学者认为有错误的话。埃布斯教授说这个论证中没有什么错误。蒯因学说中的瑕疵在于认为意义不过是感官刺激和说出的语句之间的关系。

在本次讲座中,埃布斯教授通过精细文本分析提出颠覆性解读:蒯因的规范性并未消失,而是经历了一场深刻的“工程学转向”,其规范力完全内嵌于科学实践的“学说性任务”之中。“蒯因的遗产在于揭示:当我们停止追问‘科学何以可能’,转而探索‘科学如何运作得更好’,规范性的光芒从未熄灭——它只是从先验星空降落到工程大地。”

(编辑:邓莉萍  审稿: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