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研究方法之省思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09-04-10
東吳大學哲學系教授 李賢中
摘要:
本文定义「研究方法」為:「达成研究目的之规则性思想操作歷程及其处理架构。」可分為:文本的确立、理论的建构、比较与评价、创造性思考等过程。
「方法」是為了达成「目的」,有不同的研究目的就会有不同的研究方法,由於目的是多样的,方法是多元的,因此并没有一种可以适用於各种研究目的的普遍方法;有时為了达成特殊的研究目的,必须交互地使用各种不同的研究方法。透过各种方法的差异比较,找出它们的共同性,操作步骤的共通性,进而找出各种方法的类型纳入可能的架构,逐步建立起中国哲学的方法论。中国哲学的特性倾向於整体的把握与生命的提升,因此一种生命契入的感触、体验以及直觉的方法也是不可或缺的。
关键词:
目的、规则、歷程、架构、理论建构、比较、评价、体验、直觉、方法
一、 「中国哲学研究方法」之研究对象
中国哲学的研究方法由於受到西方哲学的影响,近年来越发受到学者们的重视,有些学者会自觉的说明自己所採用的研究方法為何,其操作的步骤如何。但也有许多学者对於方法的运用是不自觉的,其方法的具体运用并未清楚说明,或者其说明仅是概括性的。因此,若以研究方法為研究对象,首先就必须要从各家的研究成果中,抽提出他们各自所採用的方法。
劳思光先生指出:「方法,在原始意义上本扣紧认知活动而言,因此,所谓方法的原始意义,只指建立知识的程序所涉及的规则,如演绎法、归纳法等。但方法一词也可引申至其他的活动歷程,离开认知活动来谈达成其它目的之方法,如教育的方法或进德、修养的方法。」因此,若从引申的观点,「研究方法」可定义為:「达成研究目的之规则性思想操作歷程及其处理架构。」歷程是从动态讲,架构是从静态观,而动静又是交互為用的。其中所谓的「规则」是指在研究过程的相似情况中,会有相同的思考回应或处理方式。并且,在詮解、回应、比较、评价、批判的处理过程中,会有某种「参照系」或「抽象架构」作為研究者思路的根据。例如:某些学者在研究《墨辩》时,会以西方的传统逻辑脉络為参照系;研究先秦哲学时会以西方的形上学、认识论、伦理学等為参照系;研究法家哲学时,以歷史观、人性论、社会、政治思想為参照架构,政治思想又以势、法、术為理论架构;又如研究宋明儒学时,以「四方架构法」為詮解、批评的抽象架构等等。
当代学者研究中国哲学的方法眾多,皆与其所欲达成的目标有关。例如:吴怡、李绍崑的统计比较方法、项退结的主导题材方法、劳思光的基源问题研究法,杜保瑞的四方架构法、香港冯耀明分析哲学的方法、大陆学者张立文的中国哲学逻辑结构研究法、汤一介的中国解释学以及旅美学者傅伟勋先生所发展出创造的詮释学方法等等,这些都是「中国哲学研究方法」所要研究的对象。我们必须瞭解每一种方法所欲达到的目的為何?其方法的特性、作用、效果為何?并比较它们之间的同异,进而瞭解不同方法的操作步骤,以及交互运用的情况,最后观察这些方法能否凝聚為一理论体系,进而构成一有系统的「中国哲学方法论」。
以目的而言,统计比较法是藉着统计某些概念出现次数的多寡,找出原典中的重要概念,藉着统计某些主题研究成果的数量,呈现一段较长时间的研究趋势,或歷史意义。主导题材方法也是透过统计、归纳的方式,从原典材料裡找出其中思想的共同归趋,再订出主导题材,来呈现某一家派、或某一时期的思想特性,进而依此特性来判分某一原典所归属的家派,或产生的时期。基源问题研究法则是将各家各派的思想转化為问题,再从各种不同的问题中区分出:次要问题、主要问题、基源问题,进而提纲挈领的形构出一理论系统。至於四方架构法则是奠基在宇宙论、本体论、功夫论、及境界论的四个向度的理论架构参照系,将原典中所解读出来的材料,依其性质与作用分别纳入此参照系中,由於四方架构本身具有严整的系统性,因而使得所处理的各家各派思想,也能呈现出在理论上的系统性。分析哲学的方法以概念分析、语言分析、逻辑分析及层面的分析来精确地把握概念的意义、思想脉络的一致性,进而呈现思想家的思路或检证哲学家自身思想的不一致处。中国哲学逻辑结构研究法,企图由大、中、小叁层次的范畴统摄整个中国哲学的逻辑结构,他的原始构想参照系是来自易经六十四掛的卦爻、经卦、重掛的层属关係,从叁大范畴到九中范畴再到二十五个小范畴,由於范畴间的结构关係,也就使纳入的各家各派原典材料,呈现了某种逻辑结构关係。再者,中国解释学则是希望能藉由《左传》对《春秋》的註解、《易传》对《易经》的解释、《韩非》对《老子》的解释等等,釐清各种註释体例的类型、中国传统经典的詮释进路与方法,并藉由这些方法建立注经传统的系统理论。最后,创造的詮释学方法的企图心最大,不仅是要从文字、时代、歷史的脉络掌握文献中不同层次的意义,更要透过创造性的詮释,使解读詮释者朝哲学家之路迈进。
在眾多的研究方法中,从进行歷程观之大致可分為四个阶段:
1. 首先,是原典語詞、文句、篇章的確定與思想的理解。
2. 其次,是對於文意理解之後的理論性建構。
3. 再者,是對原典轉化建構為理論後的比較與評價。
4. 最後,則是創造性的哲學思考與整合的研究。
在為达成研究目的而进行的每一个阶段,都是「中国哲学方法论」所要研究的对象,以下就依序来进行探讨。
二、原典语词、文句、篇章的确定与思想的理解
在原典内容的确定方面,可以继承清代乾嘉学派的考据学方法,它是一门中国土生土长的学问,他的工作有广狭二义,广义的包括音韵、文字、训詁、版本、校勘诸学;狭义的是专指考订歷史事实的然否和书籍记载的真偽和时代。以校勘而言,陈垣先生在《校勘学释例》中提出:对校法、本校法、他校法、理校法。所谓对校法即以同书之祖本或别本对读,遇不同之处,则注於其旁。所谓本校法则是以本书前后互证,而抉其同异,而知其中之谬误。所谓他校法,是以他书校本书,凡其书有採自前人者,可以前人之书校之;有為后人所引用者,可以后人之书校之;其史料有為同时之书所并载者,可以同时之书校之。所谓理校法,在无他书可校的特殊情况下,只好联繫上下文意进行推理,有明显错误者,予以校正。陈垣先生说:「遇无古本可据,或数本互异,而无所适从之时,则需用此法,此法需通识為之,否则鲁莽灭裂,以不误為误,而纠纷愈甚矣。故最高妙者此法,最危险亦此法。」依此将原典内容确定之后就进入以理解為主的阶段。
其实,不论哪一种校勘的方法都蕴含着某种程度的理解,其中理校法尤其需要深入且融贯的理解才能将理校法操作得好。例如牟宗叁先生曾花了相当大的功夫,把程明道与程伊川的文献分开,并加以整理;这就是奠基在他对二程思想的深刻理解上。牟先生虽很少论及自己对传统中国哲学的理解方法,不过零散的演讲及专书的自序文字中,我们仍不难发现他是有始终一贯的方法论观点的。他认為要恰当理解中国哲学,必须兼备知识、思辩、与感触叁个条件。这叁个条件,牟先生有时又称之為文字、逻辑、与见(颈苍蝉颈驳丑迟)。在知识方面,特别是对文献的重视。在思辨方面,所强调的是理性的认知,在感触方面,则是生命的契入。
牟先生在〈研究中国哲学之文献途径〉的演讲中说:「所以我们讲文献的途径,第一步要通句意、通段落,然后形成一个恰当的概念,由恰当的概念再进一步,看看这一概念是属於哪一方面的问题。」他在《现象与物自身》的序中说:『既有如此多之文献,我们虽不必能尽读之,然亦必须通过基本文献之瞭解,而瞭解其义理之骨干与智慧之方向。在瞭解文献时,一忌浮泛、二忌断章取义,叁忌孤词比附。…其初也,依语以明意。其终也,依意不依语』这种理解方法并非从部分理解通向整体理解的单向过程,而是一部份与整体在不断相互交流、相互影响的歷程。徐復观先生在论及「治思想史的方法问题」时,也曾提出类似的主张,他说:「我们所读的古人的书,积字成句,应由各字以通一句之义;积句成章,应由各句以通一章之义;积章成书,应由各章以通一书之义。这是由局部以积累到全体的工作。在这步工作中,用得上清人的所谓训詁考据之学。但我们应知道,不通过局部,固然不能瞭解全体;但这种瞭解,只是起码的瞭解。要做进一步瞭解,更需反转来,由全体来确定局部的意义;即是由一句而确定一字之义,由一章而确定一句之义,由一书而确定一章之义;由一家的思想而确定一书之义。这是由全体以衡定局部的工作。即赵岐所谓『深求其意以解其文』(孟子题辞)的工作,此係工作的第二步。此便非清人训估考据之学所能概括得了的工作。」
如何在部份与整体相互影响的情况下,瞭解原典文本的意义呢?沉清松教授指出了中、西或其他传统都必须遵循的几项原则,所谓「一般的文本詮释原则」,这些一般性原则可以说是循序渐进的,其中较后面的原则假定了较前面的原则:
1. 文意內在原則(principle of intra-textuality):我們針對文本所要尋找的意義,應該都是在文本之中,而且只在文本之中。換言之,如果要瞭解某一文本,如《論語》、《孟子》、《老子》、《莊子》、《易傳》……等等,其中所呈現的哲學意義,只能從文本中讀出,不能強加之以文本中所沒有的道理或意義。
2. 融貫一致原則(principle of coherence):基於讀者主觀的善意,與文本客觀上的價值,一個哲學家著作之所以值得讀,一定是有其內在一貫的想法。所謂融貫一致,在消極上要能避免自相矛盾或相互對立的歧見;在積極上則文本中所含的觀念與命題,必須能環環相扣,形成一個內在融貫的義理整體。
3. 最小修改原則(principle of minimum emendation):除非必要,不得隨意修改文本。如果文本所述與我們的理論或我們根據某理論對於某文本的想像不一致,應該修改的是我們的理論?